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江苏省环境保护条例》和江苏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定期发布地方环境状况公报的通知》的规定,现发布2011年度扬州市环境状况公报。
一、综述
2011年是“十二五”环保工作起步之年,是生态市创建的攻坚之年,是环保系统内部管理的提升之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家环保部、省环保厅的指导支持下,全市环保系统紧扣科学发展主题和转变发展方式主线,以改善环境质量为目标,以创建国家生态市为抓手,以服务发展、服务民生为使命,解放思想,创新思路,埋头苦干,负重奋进,推动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可喜的进展,全市生态环境状况持续得到改善,环境承载能力不断提升。
二、环境质量
(一)城市环境空气质量
1.城市空气质量
2011年,我市各城区空气中二氧化硫(SO2)浓度年均值在0.016~0.035毫克/立方米范围内,其中,市区为0.031毫克/立方米;二氧化氮(NO2)浓度年均值在0.015~0.033毫克/立方米范围内,其中,市区为0.020毫克/立方米;可吸入颗粒物(PM10)浓度年均值在0.038~0.093毫克/立方米范围内,其中,市区为0.093毫克/立方米。各城区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浓度限值,影响我市环境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是可吸入颗粒物。扬州市区降尘浓度10.7吨/平方公里•月,符合本地区环境质量要求。
2.空气污染指数
2011年,扬州市区、江都市、仪征市、高邮市、宝应县城区空气污染指数小于100的天数均大于300天,空气质量优良率分别为88.5%、90.4%、97%、99.7%和96.99%。
3.空气生物环境
2011年,市区空气生物环境较好。第四人民医院、城东财政所、邗江监测站、市监测中心站、对照点(春季为双博馆,秋季为润扬森林公园)等5个空气监测点位的空气微生物含量较低,均达到清洁水平,污染状况与去年持平。大气指示生物监测中,叶片氟含量较低,为清洁水平,与去年持平;叶片硫含量偏高,各点位均达到轻度污染。邗江监测站点位污染状况比去年加重,其它点位同去年相比持平。
4.酸雨
2011年扬州市区降水pH值分布范围4.12~8.04,pH均值5.18,酸雨发生频率32.21%,全年酸雨pH均值为4.71。仪征市酸雨发生频率为24.59%,江都、高邮、宝应未监测到酸雨。2011年市区酸雨污染较去年基本无变化,仪征市酸雨发生频率较去年有所降低,高邮、江都、宝应从2008年起无酸雨发生。
(二)水环境质量
1.饮用水水源
2011年,全市8个城市集中式水源地水质稳定,水质状况为优,其中江都两个水源地水质为Ⅱ类,其余水源地水质均符合Ⅲ类水质标准。集中式饮用水地表水源地特定项目如重金属、微量有机物、生物毒素等均符合《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中相应限值,达标率为100%。市区三个水源地生物监测表明,底栖动物均未检出寡毛类个体,水质清洁。
2011年,全市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测断面共68个,其中,以地表水为水源的有21个,以地下水为水源的有47个。乡镇饮用水源综合达标率为91.8%,地表水源的达标率为92.3%;地下水源的达标率为90.9%。
2.重点流域
2011年,我市长江流域水质达标率为86.1%,6个考核断面中有3个不能稳定达标,其中长江小河口上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66.7%,超标项目为溶解氧、氨氮;胥浦河官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超标项目为氨氮;古运河生资码头断面水质达标率为58.3%,超标项目为氨氮。
我市淮河流域水质达标率为100%,其中,3个考核断面不能稳定达标,通扬运河大寨桥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超标项目为氨氮;京杭大运河施桥船闸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超标项目为氨氮;古运河新开河口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超标项目为氨氮。
南水北调(扬州段)水质达标率为100%,2个考核断面全部达标。
3.主要河流
2011年,扬州市区共监测河流11条,水质监测断面共28个,其中国控断面1个,省控断面12个,市控断面27个,县控断面1个。市区地表水环境质量总体稳定,其中达标断面15个,达标率为53.6%。
4.主要湖泊
2011年,扬州市列入监测的瘦西湖、高邮湖、邵伯湖、宝应湖4个湖泊,湖体营养状态评价结果:瘦西湖为中度富营养化,高邮湖、邵伯湖为轻度富营养化,宝应湖水质最好,为中营养。与去年相比,四个湖泊水质营养状态级别与去年相当,但综合指数均较去年有所上升。
5.地下水
2011年,扬州市10眼地下水监测水井中,良好井5眼,占监测总井数的50%;较差井5眼,占监测总井数的50%。与2010年相比,扬州市地下水水质类别保持不变,构造裂隙水井水质两年中都是Ⅳ类,承压水井和潜水井水质两年都是Ⅴ类。
(三)环境噪声
2011年,各县(市)城市区域声环境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48.4~55.0dB(A),区域声环境质量为二级,质量较好。各县(市)城市道路交通噪声昼间平均等效声级值范围为63.7~66.8dB(A),与上年度相比,升高0.3dB(A),道路交通噪声强度等级为一级,质量好。扬州市区1~4类区各年度昼、夜间平均等效声级分别低于相应的标准值,符合《声环境质量标准》要求。
(四)农村试点村环境质量
2011年,我市以高邮市车逻镇太丰村为试点村,开展地表水环境质量、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大气环境质量、土壤环境质量等四方面环境监测工作。监测结果表明,地表水龙狮沟太丰桥断面28个基本项目监测结果均符合III类水标准;饮用水水源地(京杭大运河)水质符合III类水质标准;空气环境质量指标二氧化硫(SO2)和二氧化氮(NO2)均符合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PM10)符合二级标准;太丰村蔬菜地、基本农田以及居住集聚区、养殖场、生活垃圾点等地土壤质量的理化性质、无机物、有机氯农药等指标监测结果均符合《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二级标准。农村试点村水、空气、土壤环境质量良好。
(五)电磁与辐射环境
2011年,扬州市重点流域地表水中核素浓度在江苏省天然水平范围内,饮用水中放射性监测因子浓度满足GB5749-2006《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限值。环境γ辐射吸收剂量率监测结果、空气中氡浓度监测值、土壤中主要放射性核素含量均在江苏省天然本底水平范围内。
2011年扬州市电磁辐射环境质量测点的监测结果均小于《电磁辐射防护规定》(GB8702-1988)中公众成员的导出限值40W/cm2。
(六)生态环境
2010年,全市生态环境状况良好,生态环境质量指数为72.48,较上一年度提高3.15。空气中微生物含量低,空气质量状况好;水体底栖动物未检出寡毛类物种,水质清洁,但湖泊存在不同程度的富营养化状况;市域范围内植被覆盖度较高,生物丰度较丰富,但要关注生物入侵现象。根据近五年的生态环境发展趋势,我市2011年生态环境状况将持续得到改善。
(七)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
根据江苏省环保厅考核结果,2011年度我市小康社会环境质量综合指数考核得分91.1分,超过小康社会综合考评分值11.1分,与上年相比提高3.6个点,位列全省第三。
三、污染防治
(一)污染减排
2011年,全市二氧化硫(SO2)排放量为5.93万吨,完成二氧化硫(SO2)削减量1953.2吨,削减率2.82%;全年氮氧化物(NOX)排放总量9.47万吨,完成削减量4066.5吨,削减率为1.73%;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为5.86万吨,完成化学需氧量(COD)削减量4596.7吨,削减率4.08%;全年氨氮(NH-N3)排放总量7952吨,完成削减量720.61吨,削减率为5.43%。全面完成江苏省环保厅年度减排任务。
(二)重点污染源防治
全市列入监测的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共42家,其中:废水类17家,废气类15家,污水处理厂10家。废水类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为68.5%,化学需氧量达标率为100%;废气类重点污染源达标排放率为90.2%。
(三)固废污染防治
2011年,我市按照环保部和省环保厅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的标准和要求,深入开展危险废物规范化整治工作,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抽查合格率达到90%以上,危险废物经营单位抽查合格率达到95%以上。全市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332.99万吨,全市工业固体废物处置量4.04万吨,贮存量3.47吨,综合利用量325.81万吨,综合利用率97.8%。工业固体废物中危险废物产生量10.71万吨,危险废物处置量1.63吨,综合利用量9.29万吨,综合利用率86.7%。生活垃圾产生量33.7万吨,无害化处理量33.7万吨,无害化处理率100%。
(四)核与辐射防治
我市涉源单位使用的绝大部分为IV、V类密封源,活度很小,且都采取了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对外环境影响甚微。2011年,对全市涉源及射线装置单位监测过程中未发生超标数据。针对广播电视发射塔、移动基站、500KV输电线路引发的5起射频、工频电磁污染信访监测中未发现异常情况。我市电磁环境总体上讲,处于良好水平。
四、措施保障
(一)环保投入
2011年,全市各级政府将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列为公共财政支出的重点,不断加大环保投入,不断完善多元化投入机制,全市全社会各类环境保护投入达61.45亿元,占GDP的比重达到2.35%。
(二)生态市创建
在市创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坚定信心,凝聚全市力量抓创建,集中全局力量抓落实,全市创建速度整体提速,基本实现了全市域67个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转运体系、医疗固废镇村集中处置、区域供水、农村河道清淤、秸秆禁烧利用、农村环保管护队伍和国家生态乡镇创建“八个全覆盖”。截止去年底,江都区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邗江区顺利通过国家技术评估,高邮市、宝应县通过省级考核,仪征市通过省级技术评估,扬州大市通过国家生态市创建省级考核。
(三)建设项目环境管理
以“服务经济发展、优化经济增长”为目标,进一步提升和优化环保审批服务。制定出台《扬州市重大建设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平衡管理办法(试行)》,扶持重大项目。坚持“早介入”、“预环评”、“上门服务”、“绿色通道”等工作机制,完善建设项目审批绿色通道管理制度,建立重大项目环保审批项目库,协调解决项目环保审批遇到的困难。对高污染、高能耗和产能过剩项目,严把环评审批关,全年依法否决、劝阻污染严重或选址不当的项目近20个,不予核准试生产项目3个。积极指导各类开发园区开展规划环评和生态工业园创建,维扬经济开发区创成省级生态工业园区。2011年,市环保局被市委、市政府评为“招商引资十佳优质服务单位”。
(四)环境污染防治
全面启动“十二五”淮河流域和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编制上报《国家淮河流域(扬州段)“十二五”水污染防治规划》,完成项目编报35个,总投资近20亿元;对列入国家长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的15个工程项目,加强分类指导、督查推进序时进度。大力实施“蓝天工程”,制定出台《扬州市市区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扬州市“十二五”大气联防联控规划》,全面开展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全市规划建设了8个机动车尾气检测场站,核发环保标志22万张。加强对危险废物产生和处置单位的规范化整治,积极推进青山固废填埋场建设,着力解决工业固废出路问题。结合“四城同创”,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城市内河、餐饮油烟、废气和各类社会生活噪声的治理,我市国家环保模范城顺利通过省级复核。
(五)环境执法
环境执法监管力度不断加大、执法手段不断创新,全市环境污染势头得到有效遏制。组织开展重金属、化工、电镀等一系列环保专项行动,督促48家铅蓄电池企业关闭22家、整治到位7家、试生产2家、停产17家。梳理出20个突出环境问题实行滚动督办整改。全市对118件环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建立完善了“格式化”信访调处程序,执行阳光办案、领导包案、带案下访、通报预警、积极攻坚等办案机制,信访投诉同比下降3.3%,信访处理率和回复率均达到100%。
(六)环保宣教与公众参与
全面推进“绿满扬州”全民生态行动,全年创成绿色家庭8000家、绿色社区62个、绿色学校163家、绿色机关70家、绿色饭店11家、绿色企业62家、绿色医院92家、绿色商场10家、省级生态工业园区1个,建立了1万人的环保志愿者队伍。“绿满扬州”全民生态行动被市委、市政府授予年度“工作创新创优奖”,得到了省政府、省环保厅领导的高度肯定。
全年在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扬州日报、晚报、时报头版、焦点版等重要版面刊发新闻300多篇,扬州电视台播发报道200多条,编发政务信息244条。
(七)环保能力建设
环境科学监管体系建设稳步推进,实现了对8个水质自动监测站、57家重点污染源、4家固体废物处理场、20家使用放射源单位、7家机动车尾气检测站和16家乡镇污水处理厂的实时视频和数据监控,全年新增PM2.5、灰霾、生态遥感解译等多项监测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