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锦涛总书记在十七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努力在实践根本宗旨、坚持群众路线、做好群众工作上作出表率、取得成效。
笔者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认真履行职责,切实当好群众贴心人和利益维护者。
一、要带头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队伍建设中,切实提高当群众贴心人和利益维护者的能力与素质
建设一支政治坚强、公正廉洁、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纪检监察队伍,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重要保证。纪检监察机关应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思想素质与能力水平。
要努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与业务能力。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忠诚于党和服务人民统一起来,把增强履行职责能力和服务群众能力统一起来,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一是加强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充分认识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重要性,从而更加自觉地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切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使命。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着力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善谋事、会干事、能干成事的能力水平,使每一名纪检监察干部成为纪检监察工作的“行家”,为民服务的“高手”。三是加强对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与规律研究,努力使纪检监察干部掌握反腐倡廉建设的主动权,提高履职成效。
要不断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党性修养。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承担着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使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加强党性修养。一是把以人为本、执纪为民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基本理念。做到严格自律、秉公执纪、求真务实、公道正派。二是切实履行“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的庄严承诺,始终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三是巩固扩大“做党的忠诚卫士、当群众的贴心人”主题实践活动成果,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要号召纪检监察干部带头弘扬良好作风。只有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才能凝聚党心民心、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纪检监察干部应做到“三个带头”:一是带头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求真务实之风、艰苦奋斗之风,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始终与人民群众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二是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工作纪律、办案纪律、保密纪律和廉政纪律,严守党纪红线、道德底线、廉政防线、交际界线。三是带头开展“访民情、排民忧、解民难”活动,经常深入到问题多、困难大、矛盾突出的地方去调研,帮助解决社会最关注的问题。
二、要带头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指导原则中,切实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能否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检验纪检监察工作是否取得成效的标准。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贯彻落实到分析问题、谋划思路、制定政策、出台举措全过程中。
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决策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决策正确与否,直接关系到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因此,决策时必须充分考虑群众利益,充分尊重群众意愿,统筹协调各方面利益。一是决策前要深入了解民意。紧密结合工作实际,深入调查研究,全面了解社情民意,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要广泛征求群众意见,找准执行上级决策与维护群众利益的最佳结合点,创造性地谋划工作。二是决策时要充分尊重民意。按照“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利益相关的决策过程中来,确保群众话语权不丢失、有份量。要全面评估和科学论证可能影响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充分考虑群众承载能力。要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依照议事规则和法定程序办事。三是决策执行中要及时汲取民意。要多方收集群众意见,及时修订完善决策,防止因决策不当导致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出现。
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制度创新工作中。目前我国已经建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必然要与国家的法律体系相适应。纪检监察机关必须加强制度创新,尽快形成完备的保障民生、维护民利的制度体系。一是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决策机制和保障机制。以制度保证群众利益被充分考虑,群众意愿被充分尊重。二是建立完善政务事务公开机制。以制度保证群众的知情权,让群众更多地参与到与他们自身利益相关的决策或活动中来。三是建立畅通无阻、运转协调、规范有效的民意反映机制。以制度保证民意反映渠道畅通,把人民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制定各项制度的依据。
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查办案件工作中。坚决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是维护群众利益最直接最有效的手段。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通过查办案件维护群众利益。一是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纪检监察机关不但要加大查办大案要案工作力度,而且要加大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案件力度。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大案要案影响党风败坏民风;发生在基层的“小官大腐败”案件,损害党和政府形象;发生在农村、社区及各种直接面对群众的部门,直接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必须抓住典型案例加大力度严肃处理。二是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维护和促进发案地经济社会发展。发展是硬道理,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归根结底要依靠发展。查办腐败案件,有利于保护发展成果,但办案工作往往事关一个地方的工作全局,处理不好容易影响发案地区的发展稳定,必须把查办案件工作放到工作全局中思考、谋划和安排。三是坚持走群众路线,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办案工作中,案件线索依靠群众提供,办案难题依靠群众破解,办案过程依靠群众监督,案件效果依靠群众检验。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群众在举报案件线索方面的主力军作用,对群众举报要高度重视,认真核查,并注意保护举报人。要问计于民,善于在群众的丰富实践中汲取智慧。要处理好案情保密与接受监督的关系,接受社会监督。要牢固树立案件效果靠群众评判的理念,将维护好群众根本利益作为办案工作的出发点和立足点。
三、要带头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反腐倡廉的实际工作中,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关键要结合实际,把关注民生作为工作重心,顺应百姓期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要坚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群众来信来访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必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一是热情接待。对上访群众既要主动让椅子、端开水、给问候,心平气和地听其倾诉,又要做好思想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稳定。二是对群众的信访件认真查办。通过严格实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信访督办案件通报制、责任追究制,使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三是重心下移。大力推行领导干部“下访”接待群众制度,及时就地解决信访问题,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贯彻落实到监督检查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要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一是切实加大对保障和改善民生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当前要重点加强对各种惠民政策、民生领域公共投资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二是紧紧抓住与人民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环境保护等领域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三是加强对社会发展中突出问题的监督检查,有效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社会稳定。
要把以人为本、执政为民的理念落实到纠风治乱工作中。纪检监察机关应从人民群众最关心、社会广泛关切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坚持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相结合,深入开展纠风治乱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入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小金库”、“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和“公务用车”问题专项治理,回应社会关切。二是配合有关部门重点解决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方面的突出问题,回应群众期待。通过坚决查处损害群众权益的违法违纪案件,增强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以及对反腐败斗争的信心,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深入开展。
作者系江西省环保厅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