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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0年第一次“禁白”开始,历时11年,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依然在污染环境。近日,广东省珠海市人大代表刘秋林正式向市人大提交了建议案,建议市人大常委会通过立法消灭“白色污染”,同时建议质监局、食药局、工商局等部门协调行动,力争年内把“白色污染”彻底赶出珠海。
从开始“禁白”到现在,足足11年的时间,竟然无法对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真正“叫停”,这种有毒餐具仍在危害着环境,这样的结果让人深思。当初的“禁白令”不是缺乏实施主体,也不是缺乏操作性,但为何最终成了“一纸空文”呢?
“禁白令”失效,背后原因是错综复杂的,但首要的原因仍是利益至上的错误思想在作祟。由于成本低廉,一些餐饮店老板在选择餐具时不会去关注绿色的可降解饭盒,也不会去选择成本高但可循环使用的透明一次性饭盒。对于消费者而言,也不愿意为此承担哪怕是略高的成本。在利益至上的框架中,虽有“禁白令”高悬,但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仍有自己的生存空间。
其次,简单叫停式执法也是一个诱因。在制止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过程中,相关部门就执法而执法,而不注意源头预防,难以遏制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越来越多的局面。另外,执法缺乏问责机制,容易导致执法最终流于形式。
更关键的一点是,消费者还没有从根本上认识到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一次性的发泡塑料餐具在高温中将产生对人体有害的二噁英,这种有毒化合物致癌性很强。但对于这些知识,很多消费者并不知情,或者不以为然。
笔者认为,要真正“禁白”,不仅仅需要立法和执法,还需要综合整治。首先要加强宣传教育。要利用大众媒体,让公众了解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可降解饭盒和透明的一次性饭盒之间的区别,了解使用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对环境和健康的危害,让人们从心理上拒绝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选择绿色餐具。其次是源头预防。要建立健全举报查处机制,严禁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生产和销售。最后是强化责任。要建立严苛的责任追究机制,对生产、经营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的对象严格进行处罚,对执法不到位的工作人员同样要追究责任。唯有这样,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才会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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