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环境报讯 贵州省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依照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的申请,近日依法强制拆除了一农户在百花湖湖岸违章修建的堡坎,打响了今年红枫湖、百花湖(以下简称"两湖")综合整治和拆违的第一枪。
2010年,金阳新区百花湖乡农民杨某某在百花湖湖岸修建了一条长约45米、高3米的堡坎,并填土种上蔬菜。此堡坎未取得任何合法审批手续,且修建在百花湖正常水位以下,侵占了百花湖库容,影响行洪,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发现这一情况后,立即行动,依法对杨某进行了处罚,责令其在规定时限内拆除堡坎恢复原状并缴纳罚款。
杨某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后,在法定时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也没有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遂向清镇市人民法院环保法庭申请强制执行。环保法庭经过认真审查,依法裁定对本案准予执行。
进入执行阶段后,环保法庭法官及两湖局工作人员多次到杨某家里与其交谈,向其宣传法律、法规,并多方做工作,但直至今年3月,杨某仍旧态度坚决,拒不履行法院裁定。
3月28日,清镇市环保法庭会同贵阳市两湖一库管理局,派出执法人员,在百花湖乡政府、城管部门的协助下,开动大型挖掘机,历时4个小时,依法强制拆除了杨某违建的堡坎。
詹爱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