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环境保护局
环 境 质 量 概 述
2015年,我市空气质量未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地表水、地下水、生活饮用水各项指标及区域环境噪声、道路交通干线噪声均达到国家标准。环境质量总体良好。
环 境 质 量 状 况
一、水环境
(一)地表水
我市地表水主要包括北大河嘉峪关段和黑山湖水库。北大河嘉峪关段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黑山湖水库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Ⅱ类标准,达标率100%,水质状况为优。
(二)地下水
嘉峪关水源地四号井、新城镇野麻湾七组、文殊镇双泉地下水水质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Ⅱ类标准,各项指标无明显变化,地下水质综合评价为优。
(三)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集中式饮用水源北大河和嘉峪关水源地各项指标达到《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中的Ⅱ类标准,水质综合评价为优。与2014年相比,水质基本无变化,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稳定。
(四)废水
全市排放废水3616万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2743万吨,废水中化学需氧量2018吨,氨氮635吨;生活污水排放873万吨,污水中化学需氧量487吨,氨氮44吨。酒钢集团公司污水厂和嘉峪关市污水处理厂运行稳定。
二、空气环境
(一)城市空气
2015年,全市开展了环境空气质量六项污染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细颗粒物、一氧化碳、臭氧)的自动监测。监测结果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905—2012)进行评价。二氧化硫年均值为32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21.9%;二氧化氮年均值为27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10.0%;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为98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26.3%;细颗粒物年均值为30微克/立方米,较去年下降16.7%;一氧化碳第95百分位数1.50毫克/立方米; 臭氧日最大8小时值滑动第90百分位数141微克/立方米。全年优良天数302天,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82.7%。6项污染物中,除可吸入颗粒物年均值未达到国家二级标准,其余5项污染物年均值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
(二)沙尘天气
全年发生沙尘天气16次,主要集中在4-5月份。首次发生时间为2月10日,可吸入颗粒物浓度最高值达到5.552㎎/m3,超过环境空气质量二级日均值标准37.01倍。
(三)降水
全年监测降水17次,降水量96.9㎜,pH值范围为7.56~8.88。降水pH值均大于5.6,无酸性降水。
(四)废气
工业废气排放量3719亿立方米,废气中二氧化硫排放59537吨,氮氧化物排放39816吨,烟粉尘排放49317吨。全年投入资金4816万元,先后完成酒钢宏达公司原煤堆场防风抑尘网建设、索通预焙阳极公司石油焦煅烧烟气脱硫改造、华北经贸公司180平方米烧结机烟气脱硫改造、酒钢公司老尾矿库防尘治理、酒钢工业垃圾场环境整治、储运部嘉东动力煤料场输煤系统抑尘改造等重点治理项目。
三、声环境
(一)区域噪声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为51.2dB(A),声环境质量较好,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906-2008)中1类区标准。
(二)道路交通噪声
道路交通噪声平均值为64.1dB(A),声环境质量好,低于《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4a类标准。
(三)功能区噪声
功能区噪声均达到《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相应功能区标准。
四、固体废物
全年工业固体废物产生864.99万吨,其中综合利用420.26万吨。进一步规范危险废物产生、贮存、运送、利用处置,执行申报登记、管理计划、转移联单、经营许可证制度。处置铬渣8274吨,处置医疗废物157.1吨,处置率100%。生活垃圾处理量为7.3万吨,处置率100%,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单位管理规范达标。
五、生态环境
全市生物丰度指数8.19,植被覆盖指数18.20,水网密度指数11.55,土地胁迫指数67.24,污染负荷指数27.12,生态环境质量指数21.35,生态环境状况分级为较差。全年投入资金2654.6万元,新建各类绿地51.32公顷,全市建成区绿地率和绿化覆盖率分别达到37.92%和39.03%,城市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到36.31平方米,城市道路绿化普及率达到99%,道路绿地达标率为99%,生态环境状况持续改善。
六、土壤环境
2015年,对嘉峪关市牧源滩畜牧有限公司、甘肃祁牧乳业有限责任公司、正大食品有限公司嘉峪关分公司3家规模化畜禽养殖周边土壤进行了监测,土壤环境质量达到《土壤环境质量标准》(GB15618-1995)的二级标准,综合污染指数均小于等于0.7,土壤污染等级为清洁。
七、机动车
全市机动车保有量为50249辆,环保标志核发率达到74.6%,环保定期检测数为12109辆,淘汰注销黄标车243辆,机动车氮氧化物排放量2018吨,烟粉尘排放量274吨。
环 境 管 理
大气污染防治成效显著。制定了《嘉峪关市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嘉峪关市2015-2016年度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市公安局设立环保犯罪侦查分局机构,出台了《嘉峪关市城区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积极推进全市20蒸吨及以上燃煤锅炉安装在线监控设施;对4家污染较严重的砂厂予以查封。对全市140个施工现场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完成工业园区新城大道、新鹏路、创业大道等6条道路硬化工程。在嘉北区域设置3处车辆运输检查站,累计检查车辆12509台次,罚款130.7万元。对全市25户煤炭经营企业实行网格化管理,督促责任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污染治理;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对在我市从事煤炭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注册登记实行不落地承诺制,严格控制个体工商户户数。截至12月31日,嘉峪关煤电基地配套工程煤炭储运及加工项目已完成了场地平整、通电、工程房安装等,完成投资900多万元。加快推进老旧机动车和黄标车淘汰。对提前报废淘汰的黄标车,按不同车型给予4000元至18000元不等的补贴,发放黄标车淘汰奖励补贴99.96万元。我市新建的安泰、安通2家工况法尾气检测线已经省质监局、省环保厅验收后投入运行。先后完成13座加油站油气回收改造和燃油更新换代工作。
“五项措施”深入推进。一是积极落实环保工作责任规定。根据《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出台了《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甘肃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工作责任规定的实施意见》,建立了嘉峪关市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联席会议制度。二是严格实施排污许可证制度。制定印发了《嘉峪关市2015年排污许可证核发计划》,明确了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限,向纳入环境统计且尚未申领排污许可证的宏丰实业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企业下发了《关于加快排污许可证申领工作的通知》。完成嘉峪关市明达物流经贸公司等14家企业的排污许可证核发任务。三是认真开展工业企业环境保护标准化建设暨环境信用评价工作。四是不断强化环境执法。建立了环保部门与公安部门联动执法机制。通过创新执法模式,有效降低管理成本,优化环保服务,提高了环境执法的质量和效能。五是全力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建立和完善我市环境信息公开制度,全面推进环保信息公开。
总量减排工作稳步推进。2015年,省政府下达我市的减排项目有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工程、宏晟电热公司新1号、2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和东兴铝业公司1—6号机组脱硫脱硝工程等共计24项。年初,制定印发了《嘉峪关市2015年污染减排计划》,层层分解减排指标,全面落实减排责任,通过强化工程减排和管理减排,严格控制污染物增量,努力削减存量,确保了减排指标任务圆满完成。
服务经济发展职能全面提升。立足全市产业结构调整大局,坚持提前介入、关口前移、严格审批、主动服务,积极主动为各类符合产业政策和环保要求的新建项目提供优质服务。对重点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责任到人。将审批时限在法定办结时限的基础上缩短30%,环评审批效能不断提高。全年共受理建设项目环评125个,已审批106个,验收项目44个。在项目审批过程中,未引进国家明令禁止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等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建设项目。
固体废物管理严格规范。认真开展固体(危险)废物专项调查工作,对工业企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三大通讯运营单位基站、汽车销售4S店以及使用化学品实验室共130家单位固体(危险)废物管理现状进行调查汇总。投入100万元环保专项治理资金,对我市关城以北11万平方米污染场地中堆存的工业垃圾、建筑废物等进行了清理、覆盖。
环境应急能力持续提升。建立应急联动机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制定了《企事业单位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全力抓好辖区尾矿库风险评估及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工作。举行了危险化学品泄漏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演练,提升了应急响应和处置能力。环境应急管理工作不断加强。全年共完成完成20家环境风险企业突发环境应急预案报备工作。开展土壤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完成《嘉峪关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嘉峪关市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嘉峪关市大气重污染突发环境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工作。
生态和农村环境保护工作有序推进。开展了辖区内风景名胜区管理与建设环保专项大检查。按季度对关城文物旅游景区、东湖生态旅游景区和饮用水源保护区进行实地检查。提请市政府批转了《嘉峪关市生态环境保护规划(2014—2030)》。重点抓好2011年连片整治项目及2009、2010年农村环境综合整治项目运行管理工作。加强农村畜禽养殖企业的规范化管理,初步建立了养殖小区、养殖合作社和养殖场信息档案。
核与辐射安全监管全面加强。重点针对全市核技术应用单位、输变电与广电通信类设施开展监督检查,对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防护设施不到位的单位提出了整改要求。定期对酒钢放射源和全市8家医院射线装置进行监督管理,做好监管记录,确保辐射单位不发生放射源丢失、被盗、失控或着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失控事故。
区域突出环境问题有效解决。成立了嘉峪关市公安局环保犯罪侦查分局,进一步强化环保执法监管,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对偷排和超标排污以及其他各种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和案件,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重点开展监管企业专项执法检查工作,对企业存在的环境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督促制定整改计划,按时完成整改任务。全年共计出动执法人员3000余人次,检查企业1000多家次,约谈企业3家,下发《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97份,下发行政处罚41份,共罚款180余万元,查封企业29家,移送公安机关6件,行政拘留1件,刑事拘留4件。办理电话投诉53件,来信和网络投诉5件。环境行政处罚案件执行率100%。
环保能力、科技监测、宣传教育等工作切实加强。一是市环境监测站新购置了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连续流动分析仪、非甲烷总烃测定仪、凝胶净化仪、BOD5快速监测仪、氨氮自动分析仪、烟气分析仪等21 台(套)监测设备。目前,设备运行使用正常,全面提升了对总氮、总磷、挥发性非甲烷总烃等10个项目的监测能力。二是制定了《嘉峪关市2015年度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计划》及《实施方案》。在全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中,我市国控污染源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为91.62%。各国控企业自行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80%以上,监督性监测结果公布率达到100%。三是结合“六五”普法教育和“六•五”世界环境日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坚持“面向决策层、面向企业、面向社区、面向学校”的工作原则,采取发传单、挂标语、播放环境保护公益宣传片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开展了以“加强环境宣传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为主题的新《环保法》电视知识竞赛活动。“六•五”世界环境日期间,在雄关广场举办了环保法律宣传咨询服务活动,开展了全市中小学生环保手抄报竞赛、社区环保知识讲座、“绿色环保、低碳出行”和“践行绿色生活”单车志愿宣传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