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2015年9月两市六州空气质量报告
2015年9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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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监督作用,督促各地切实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效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15年9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状况公布如下:
一、总体状况 按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评价,9月份,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在73.2%—100%之间,平均为92.6%,较上月上升了6.2个百分点。西宁市主城区、海东市平安区平安镇、海西州格尔木市区优良率100%(30天)为最高,果洛州玛沁县大武镇优良率73.2%(9天)为最低。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月均浓度在21—67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为56微克/立方米,较上月下降了13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PM10月均浓度21微克/立方米为最低,西宁市主城区PM10月均浓度67微克/立方米为最高;细颗粒物(PM2.5)月均浓度在12—54微克/立方米之间,平均浓度为33微克/立方米,较上月下降了5微克/立方米,玉树州玉树市结古镇PM2.5月均浓度12微克/立方米为最低,黄南州同仁县隆务镇PM2.5月均浓度54微克/立方米为最高。 二、城镇空气质量排名 依据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评价,按照污染程度由轻到重排序,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格尔木市9月份环境空气质量排名情况详见附表。
附表
2015年9月份青海省两市六州政府所在地城镇及
格尔木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排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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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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