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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法律成为捕鸟者的“高压线”
2012-09-07 10:17:35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 】 浏览:1166次 评论:0
 原二军


  临甸县的8名持枪捕猎者被捉拿归案,更重要的一个关键因素是“私藏枪支、非法贩卖弹药”,如果仅仅是一个依靠鸟夹子或者弹弓捕鸟的人,会被如此问罪吗?真不好说,其实看看林甸当地的情况就知道,这里捕鸟对于当地农民来说已经成为了一门“手艺”,而在过去那么多年里,有数十万只的鸟儿被猎杀、贩卖,又有几人因此而锒铛入狱?


  其实不仅是在临甸,在全国很多地方,大肆捕杀鸟类的非法行为一直存在;被捕杀的不仅仅是鸟类,还有更多的野生动物。为什么类似临甸这样疯狂捕猎鸟类的非法行为这么多年来屡禁不止?从最根本的原因来看,还是法律执行太宽松,对非法捕猎行为打击力度太轻。

  按照目前有关法律规定,即使猎杀20只普通如麻雀这样的鸟类,也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但在现实中,类似的情况只能属于“毛毛雨”,有哪个部门会去认真追究捕杀20只麻雀的人?而对于乱捕滥杀珍稀野生动物等重大或者特定案件的,往往也会因各种原因进行偏轻处罚或者罚款了事。即使是逮捕了犯罪嫌疑人、起诉了的刑事案件,也大部分判犯罪分子以缓刑或拘役。这样的打击力度,如何可以震慑犯罪分子?


  乱捕滥杀包括野生鸟类在内野生动物行为的背后是巨大的利益,无论是饱自己的口福,还是请客、送礼,背后都隐藏着一条巨大的利益链条。这在临甸县也体现的特别明显,无论是8人持枪猎杀鸟类案件,还是鸟类市场上轻易就能买到的鸟夹、粘网等捕鸟工具背后,有无数的人从捕猎鸟类中获利。如果不从根本上切断这条利益链,即使今天抓了张三,明天依然会有李四去非法捕猎。


  可能还有人认为,国家珍稀保护动物是打不得,但一些很常见、很普通的鸟儿野外多得是,难道能打完吗?其实在人类的贪欲面前,普通鸟类因为被人类捕杀而灭绝的事情并非没有。19世纪前,生活在北美大陆的旅鸽数量极多,鸽群所到之处常常遮天蔽日,令人瞠目,但由于人类的疯狂杀戮,其数量锐减,到20世纪初,野外的旅鸽基本灭绝。1914年9月1日,世界上最后一只旅鸽在美国辛辛那提动物园死去,这种鸟从此就在地球上销声匿迹了。这个一个让人难以置信却无比残酷的事实。


  “没有买卖,就没有杀戮”,遏制住捕杀野生鸟类背后的利益链条,需要收紧法律的绳索,让法律真正成为一道无人敢碰的“高压线”。也许只有在那时,才没有人敢去觊觎那扎龙湿地中每年都会从全球飞来的数百万只的鸟儿——无论它们是国家珍稀保护鸟类,还是平常如麻雀的鸟儿。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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