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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垃圾分类史
2015-03-18 14:41:19 来源:南方周末 作者: 【 】 浏览:939次 评论:0

中国城市垃圾问题,一直备受关注。以“垃圾围城”为关键词,可以搜索到近三万则相关新闻,最早可找到1999年2月《精品购物指南》一篇名为《北京遭遇垃圾围城》的报道,涉及的城市更从北京、上海、广州,到宁波、长沙、兰州。

早在2004年,中国就超越美国,成为世界最大垃圾产生国。根据世界银行2012年发布的报告,2011年,全球产生城市固体垃圾约13亿吨,而亚太地区约产生2.7亿吨,其中中国占了70%。

从源头进行垃圾分类,能有效减少垃圾量、节约资源。台北的垃圾分类进程正印证这一点:1996年实施“垃圾不落地”,2000年推行“垃圾零掩埋”,2005年推动“垃圾强制分类”。2011年,拥有260万人口的台北做到生活垃圾不进填埋场。

相比之下,垃圾分类在大陆被正式提出可追溯到2000年,建设部城市建设司确定北上广等八个城市为“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城市”。

2001年,国家环保局发布了《2001年-2005年全国环境宣传教育工作纲要》,提出“绿色社区”概念,而“绿色社区”的主要标志之一便是“有完备的垃圾分类回收系统”。2004年7月《全国“绿色社区”创建指南(试行)》发布,在固体废物的处理和处置方面提出:“做好固体废物的分类投放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目前还不能进行分类清运与处理处置的地方,应该实行垃圾袋装,定时定点投放,并及时清运。”

不过,关于垃圾分类的政策方案更多是从固废污染的角度进行考虑,如2003年国家环保总局发布《废电池污染防治技术政策》。

2010年4月,住建部发布《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指南》,在基本要求中指出,“应尽可能从源头避免和减少生活垃圾产生,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尽可能分类回收,实现源头减量。”“源头分类”这才被提出。

然而,对于源头垃圾分类,相关政策方案都缺乏可操作性的指导,在法律上更是一片空白,仅有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提到:对城市生活垃圾应当及时清运,逐步做到分类收集和运输,并积极开展合理利用和实施无害化处置。

跟许多其他政策类似,试点、示范城市也成了国内垃圾分类推进工作的先行单位。2011年《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工作的意见》发展目标上提到:到2015年,每个省(区)建成一个以上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城市。

14年来,许多城区都开展了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各种意见、办法、条例也相继出台,如上海这些年就出台了《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办法》、《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等至少7项政策。

但在缺乏可操作性指导和法律缺位的情况下,国内试点城市的垃圾分类工作并不顺利。据《人民日报》报道,我国首批8个城市试点垃圾分类收效甚微。

垃圾分类是一个系统的工作,如木桶原理,每一环都必须做好。据《南方日报》2014年6月报道,广州市城管委主任兼城管执法局局长危伟汉坦言,广州自2011年启动垃圾分类,但从垃圾前端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监管的流程仍不成系统,“想到什么干什么”。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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