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绍峰[1] 1978年小岗村首创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打响了改革开放的第一枪。2008年是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三十个年头。三十年来,发端于农村的改革开放给中国带来了巨大的变化。但如今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却远远落后于城市,三农问题成为中国社会最主要的问题之一。2005年10月,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指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国现代化进程中的重大历史任务”。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坚持从各地实际出发,尊重农民意愿,扎实稳步推进新农村建设。 笔者认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在重视建设的同时,格外注意环境保护工作。当前,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仍然任重而道远。城市建设中出现的侧重经济发展、导致多种环境问题出现的现象自不必说,在农村建设中,如不未雨绸缪,事先防范,则更容易出现急功近利,重建设、轻保护的现象。因此,新农村建设一定要突出不同于以往的建设模式,即要真正贯彻以科学发展观、可持续发展观来指导新农村建设,避免先污染,后治理;“穿新鞋,走老路”,以牺牲环境为代价来发展经济。因为,相对来说,农村的生态环境更为脆弱,其污染防治资金也极为匮乏,环境一旦被破坏,极难恢复和治理。因此,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过程中,我们一定要始终贯彻环境保护的理念,走出一条“新”的发展道路,创建“新”的发展模式,高质量地建设好社会主义“新”农村,突出社会主义优越性。 总的来说,环境保护工作包括两大部分,一是资源保护,二是污染防治。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我们也要从这两方面着手,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我认为,资源保护,首先重在保护土地资源。土地是“财富之母”,是农民的生存之本,是全体人民的生命之源。保护土地,人人有责。我认为,一方面,我们应扩大土地数量,主要是积极开垦荒山、荒坡、荒滩、荒丘等“四荒地”,以扩大土地储备。但同时,我们不能一味地为扩大而扩大,我们还要总结毁林开荒、滥肯滥伐等以往的经验教训,继续积极推进退耕还林还草工作,使耕地、林地、草原等各司其职,“和平相处,互不侵犯”。另一方面,我们要注意保护现有的土地数量和质量,格外重视土地的征收征用问题,这是当前特别突出的问题,一旦处理不慎,极易破坏、浪费土地资源,且易引发上告、上访事件,引发干群冲突,甚至引发社会动荡。我国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的《物权法》第42条规定: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单位、个人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但何谓“公共利益”,目前尚无明确说法,应当通过立法调研、专家论证、公众参与等多种形势,反映科学意见和民情民意,尽快将“公共利益”加以类型化和规范化,增强其可操作性,防止征收征用的随意性、被动性。总的宗旨是尽量缩减征地频次和范围。此外,我们还应坚决贯彻《物权法》第43条规定的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的原则,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2]控制建设用地总量。不得违反法律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为保证征收的顺利进行,我们还要切实做好失地农民的安置补偿工作,即“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应当依法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等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生活,维护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为保障征地款的足额发放,国家应建立健全监督监察机制,增强工作的透明性,切实保证征地款按时足额发放到失地农民手中,并引导失地农民合理利用、可持续利用征地补偿款。另外,随着国力的增强,应逐步增加征地补偿款的数量。 除土地资源外,还应加强农村水资源保护,如加快水利工程建设和对病险水库进行除险加固,加强大型灌区节水改造、引导农民节约、合理灌溉,加强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度等。 除了加强土地资源、水资源的保护外,我们还应特别注意污染防治工作。如果掉以轻心,其后果不堪设想。如我国海南省万宁市东澳镇新群村——这个依山傍水总人口为2829人的滨海村庄,本该是休闲胜地,但由于地下表层水被严重污染,村民饮用了不合格的水后,致使癌症高发,七年间66人死于癌症,其中肺癌死亡率是全国肺癌高发地区的9倍,令该村也蒙上了“癌症村”的阴影一方面。[3]再如位于河南省沈丘县城东约10公里处的东孙楼村,自上世纪90年代以来,由于大量企业非法排污污染农民的饮用水,使村里的人出现了密集的反常现象:有些人腹泻不止,有些人内脏出现了各种不适。此外,偏瘫、智障、畸形和妇科疾病也频频出现。患者相继死去,少则一年内五六人,多则达20多人。死者经诊断多为食道癌、肝癌、胃癌、直肠癌、子宫癌、乳腺癌等等。[4]上述惨痛的事实说明,农村的污染防治工作事关人命,亟需重视,刻不容缓! 我认为,做好农村污染防治工作,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第一、抓好企业治理。事实证明,农村内部及其周边的大量大中小企业由于非法排污,对农村的河流、地下水及农田、水塘等造成了严重的污染,不仅造成了大量财产损失,更造成了诸多“癌症村”,危及人类的生存。经济发展与生命保护,孰轻孰重,不言而喻。因此,防治农村污染,一定要控制农村周围的企业密度,对大中企业的建设,要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做到预防优先,综合治理,防治结合。对“十五小”企业加快取缔力度和速度,确有必要存在的,应配备合格的污染防治设施并对其加强监管以保证排污设施的合法运行。需要指出的是,在农村地区,尤其是生态比较薄弱或污染比较严重的地区,宜实行总量控制制度,因为即使企业合法排污,由于该地区的纳污总量有限,亦会导致环境恶化。第二,引导农民养成良好的生活和卫生习惯。事实证明,农民的不良卫生习惯是造成农村污染的另一主要原因。因此,应通过广播、板报、村民会议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宣传环保的重要性,普及环保知识,奖优罚劣,提高农民的环保意识,引导农民形成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做到不乱到垃圾和污水、不焚烧秸秆和垃圾、实行禽畜圈养、妥善处理人畜粪便等。第三,搞好农村污染防治设施等硬件建设。应加大农村沼气、垃圾和污水排放管道和处理设施的建设,做好秸秆回收和处置工作,做到变废为宝,加大农村公路建设力度,大力开展植树造林,改善农民的居住环境,使农民珍爱、自觉维护其生活环境。 [1]马绍峰,男,(1974—),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专业博士研究生,石家庄经济学院法学院讲师。 [2] [3]《海南“癌症村”7年66人死亡 地表水被严重污染》,http://news.sohu.com/20081103/n260408724.shtml。 [4]《河南沈丘因污染出现癌症村 村庄人口负增长》,http://news.qq.com/a/20070926/00114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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