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流全长314千米、流域面积达7176平方千米的海南岛“母亲河”南渡江,作为非法采砂的重灾区,一度出现超量、甚至掠夺性开采河砂的现象,导致河砂资源无序、粗放、过度开采,并危及河道和大桥安全,甚至引起河口咸潮上溯、岸线后退等生态问题。
为进一步整顿和规范海南省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打击无证开采、超期开采河砂等非法行为,日前,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牵头,联合海口市、澄迈县、定安县等市(县)国土资源部门和当地公安、水利、电力等部门,出动执法人员86人,执法车、平板车、冲锋舟等交通工具15辆(艘),对南渡江非法采砂点开展联合打击。
利益驱使,盗采河砂屡禁不止
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队长王先国在执法现场向记者介绍,“近来,社会各界开发建设施工对河砂资源需求量大增,河砂价格一路上扬,在利益的驱使下,无证开采、超期开采河砂等非法行为严重破坏了砂石资源的管理秩序”。
对于矿产资源的开采,我国《矿产资源管理法》和《海南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已经有明确规定,开采矿产资源,必须依法分别申请、经批准取得采矿权,并办理登记。此外,自2011年7月1日起实施的《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二十条也特别规定:特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的范围内,禁止采砂。
近日,记者随同执法队伍来到南渡江一处非法采砂点就看到了这番情景:被抽出的河砂陆续堆放在河岸上,呈连绵起伏之势,拉砂车正在源源不断地驶往这里。经过连续两天的专项打击行动,联合执法队伍对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了有力打击:暂扣装载车2辆,处理抽砂船21艘、抽砂浮台16个、捣毁筛砂台14个。
“今年以来,各市(县)执法监察队伍按照属地原则,不断加大对南渡江沿线盗采河砂的打击力度,但非法开采者经常跟执法人员打‘游击战’,难以抓到盗采现形,甚至出现暴力阻挠和恐吓威胁执法人员的情况”。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调研员蔡国忠进一步指出,希望联合执法给非法采砂者带来一定的震慑。
无序开采,尚无有效监控设施
在海口市新坡镇一处非法采砂点,盗采者早已人去船空,只有来不及驶离的采砂船滞留在江面上,与周边青山绿水的环境极不和谐。
是什么让盗采者如此猖獗、有恃无恐呢?“河道采砂开采简单,投入成本低,这使得盗采现象屡禁不止”,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监察总队矿产监察科科长谷洪波无奈地表示,“非法采砂点战线长、距离远,涉及3个市(县),又都处在偏僻地区,执法力量显得有些薄弱”。
“无证开采、超期延期开采,不但盗采了国家的矿产资源,扰乱了砂石资源开发秩序,而且由于开采过程无序、粗放,给河床生态环境带来很大危害,甚至出现堤坝坍塌,危及河道和大桥安全”。对于盗采带来的危害,王先国有很多担忧,他指出,“对于河砂的开采,海南省目前尚无有效的技术手段进行监测。如果在拉砂车辆必经的桥梁、道路、出口等地方安装监控设备,非法开采者便无处遁形。同时,海南省目前仍缺乏相应的执法船只,这就使得执法人员无法在河道上开展有效打击”。
铁腕治理,严厉打击非法采砂
为加强矿业权管理和动态巡查,确保整顿任务的全面完成,海南省积极组织开展矿产资源违法、违规情况专项检查,并坚决按照要求进行整合。同时,海口、澄迈、定安等市(县)也采取了“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责任落实”的工作机制,对乱采滥挖的非法采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王先国向记者介绍说,今年2月海南省政府办公厅专门印发了《建筑用砂石土资源采矿权设置方案暨开发整合实施方案》,并明确规定:凡是无证开采、已关闭擅自恢复生产、持过期失效采矿许可证开采的采矿点,应予以取缔,并依法查处,追究其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责任。
此外,记者从海南省国土环境资源厅获悉,为加强和规范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提高砂石土规模开采和集约利用水平,目前,《海南省砂石土矿产资源管理若干规定》已经上报至海南省政府进行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