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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简化企业环境影响评价细则
2012-05-10 14:36:11 来源:齐鲁晚报 作者: 【 】 浏览:456次 评论:0
 7日,济南市行政审批中心、环保局、工商局协商出台环评细则:除4类污染较重企业外,其它中小企业无需做环评。来不及做环评的企业,今年可先通过年检,明年年检时再出示环评报告。

  本报4月5日以《执照带“加工” 就得做环评》为题,报道了济南市中小企业年审时被环评卡住;4月11日,济南市相关部门承诺将简化环评手续,尽快出台环评细则。5月4日,本报通过回访,报道了《承诺简化环评 22天仍无细则》,反映了企业主盼望尽快出台环评细则的心情。该系列报道引起相关部门高度重视。

  经过多次研究磋商,7日,济南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济南市环保局、济南市工商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界定工商登记环保前置许可的通知》,明确了4类需要做环评的企业。

  按照《通知》要求,下列项目在办理工商注册登记时,应当取得环评报告:

  第一类为石化、化工、医药、印染、酒精、酿造、造纸、味精、柠檬酸、酶制剂、酵母、淀粉制造项目;

  第二类为钢铁、水泥、建材、有色金属冶炼、矿山开采、拆船、铸(锻)造,电镀、铁合金、焦化、发电、平板玻璃生产项目;

  第三类为医疗废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放射性固体废物、生活垃圾集中处置项目;

  第四类为危险废物、境外可利用废物、娱乐场所等经营项目。

  上述以外的项目,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不需要提交环评报告。

  按规定,上述4类项目,如果已经办理工商注册登记,但之前没有做过环评,工商局允许其今年先办理年检,并将有关情况抄告同级环境部门,环境部门及时监督企业完善环评手续;次年年检时,工商部门要求其提交环评报告。

  如果工商部门发现一些企业无证无照经营或超范围经营上述4类项目,要通知环保部门,由环保部门指导和监督企业办理环评手续。

  为了使企业经营符合环境要求,对于不需做环评的企业,环保部门将加强监管。工商、环保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沟通,对于企业在登记许可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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