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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出台意见保护饮用水 优先治理存在安全隐患及重金属超标水源地
2011-08-31 11:34:37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冯永强 李静 【 】 浏览:546次 评论:0

经陕西省政府批准,陕西省环保厅日前会同省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陕西省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规划实施意见(2010~2020年)》(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将陕西43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和111个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纳入监管范围,共实施三大类15项工程建设项目。根据《意见》,2010~2015年,陕西省将优先治理存在安全隐患及水质不达标、特别是重金属超标的水源地。同时,综合采取经济、技术、工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实施建筑物清拆、排污口关闭等措施。到2015年,市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要达到100%,县级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违章建筑清拆率要达到90%以上。


  另外,将全面加强水源地环境监管、监测能力建设,启动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管理技术及方法体系研究工作。力争到2015年,11个设区市饮用水水源地全指标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0%以上,重点县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常规监测项目达标率达到98%以上。


  加强饮用水水源地应急能力建设。在全省14个较大的地表水源地建设23套水质常规项目自动监测站、12套水质自动监测综合预警站和14套水源地取水口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全省地表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自动、实时监测和预警。


  启动饮用水水源地非点源污染治理和水源涵养及生态环境修复试点工作。通过在湖库周边建设生态屏障、养殖或种植合适的生物物种、在湖库内放置生物净化装置等,促进水体生态健康,改善水体水质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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