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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保土地再利用科学安全
2011-08-19 11:40:35 来源:中国环境网 作者: 范圣楠 李莉 【 】 浏览:596次 评论:0

中国环境报见习记者 范圣楠 李莉 记者 闫艳 高杰 盐城报道

 

    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再利用过程中,如何保障环境安全?近日,江苏省盐城市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加强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再利用过程中环境安全工作的通知》,对此做出具体规范。


  目前,一些企业还留有一些污染遗留。据悉,这些被整治的污染企业,要么是采用落后生产工艺、设备和无环保手续的小作坊,要么是企业设备老化、历史遗留问题多、环境负担重的企业。


  据悉,盐城市此次下发的通知,从提高认识、健全制度、规范程序、明确责任4个方面,对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再利用过程中的环境安全提出明确要求。明确了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壤污染治理和环境修复的责任主体、资金保障及监督管理等具体事项,而且从污染土地的风险评估、土地收储、再利用规划、“招拍挂”、再利用项目环评审批等各环节,明确了环境安全监管、把关的措施和责任,保障了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再利用过程中的土壤污染防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污染企业关闭、搬迁后土地资源的科学、安全利用。

责任编辑:dongzela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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