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环境与发展协会开展了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培训研讨活动。
2015年3月28日,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与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环境与发展协会在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开展了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培训研讨活动。![]() 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胡静就新修订后的《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做了理论上与实践上的详细解答,指出该系列法律法规明确了政府.企业公开环境信息与公众参与制度,增强了法律的可执行性和可操作性。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职责,完善了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按日计罚制度。加大了对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的法律制裁,强化了企业污染防治责任。 来自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臧云律师引用生动具体的司法案例进一步讲解了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对比新法实施前后的处罚情况,让企业能清晰地了解新法的处罚规则,更好地履行环保义务。共有15家企业负责人及18 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此次培训和研讨活动。本次培训活动是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承办的“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宣传教育及培训项目”,受到了北京市社会建设专项资金的支持。 北京市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 2015年3月30日 通讯员:宋振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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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两高律师事务所的臧云律师引用生动具体的司法案例进一步讲解了新《环保法》及相关配套法规在实践中如何运用,对比新法实施前后的处罚情况,让企业能清晰地了解新法的处罚规则,更好地履行环保义务。共有15家企业负责人及18 名法律工作者参加了此次培训和研讨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