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咨询留言|东泽律师|法律法规|人大环境资源研究| 设为首页 收藏
搜索:
标题 内容 作者
我要投稿
罗薇:我国低碳交通燃油环境税研究(三)
2011-03-31 23:18:54 来源: 作者: 【 】 浏览:5614次 评论:0
收。发动机汽缸总量小于1.6升的,减按原税率的25%征收。发动机汽缸总排量小于1升的免征。

中型客车

每辆

480元

小型客车

每辆

360元

微型客车

每辆

240元

载货汽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包括半挂牵引车、挂车。

按照各类型载客汽车应缴税额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专项作业车

轮式专用机械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按照各类型载客汽车应缴税额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三轮汽车

低速货车

按自重每吨

60元

 

按照各类型载客汽车应缴税额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摩托车

每辆

60元

 

按照各类型载客汽车应缴税额的基础上减半征收。

 

 

5.征收环节

征税环节的确定科学可行与否,直接关系到燃油税的实施效果能否达到预期效应。我国燃油环境税的征收环节应尽可能放在燃油流通的上游,即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这有利于源泉控制。从我国现行的燃油税征收情况看,将征税环节放在燃油流通的中游,即销售环节的加油站,增加了管理和监督的难度,由于网点较多,走私严重,燃油税的收取存在问题,所以我们应该改革现有燃油税的征收环节,放在燃油流通的上游,即在生产或进口环节征收,燃油的生产或进口企业是燃油环境税的纳税义务人,这样有利于源泉控制。

 

6.征收模式与资金管理

不少国家把实施燃油税征收的税源划分为国家税种和地方税种,以解决中央税和地方税的税权管理分配问题。新机制设计在开征燃油环境税的同时,减免车船税燃油税和车船税分属于国税和地税,改革后会涉及中央及地方税收分配的问题。为解决这一问题并由于燃油产生的大气污染主要为区域大气污染的特点,本机制将燃油环境税设置为中央、地方共享税,各自按照5:5的比例提取税款,其中地方税部分主要用于机动车大气污染的防治。

四、新机制的效果预测分析

由于本研究致力于我国机动车(多为载客汽车)的污染物减排,而且私家车是本课题关注的重点。所以我们假设一辆1.6升排量的小汽车,每百公里油耗是8升,按照我国现行车船税征收的下限来计算,1.6升载客汽车原需每年缴纳车船税360元,则税款缴纳及变动情况如下表。

 

行驶里程数

燃油环境税税率(每升/元)

需缴纳燃油环境税税额(元)

车船税减少额

(元)

实际税负变化情况

一万公里

0.5

400

360-360*25%=270

增加130元

0.4

320

270

增加50元

0.3

240

270

减少30元

0.2

160

270

减少110元

两万公里

0.5

800

270

增加530元

0.4

640

270

增加370元

0.3

480

270

增加210元

0.2

320

270

增加50元

三万公里

0.5

1200

270

增加930元

责任编辑:admin
】 【打印繁体】 【投稿】 【收藏】 【推荐】 【举报】 【评论】 【关闭】 【返回顶部
我来说两句
已有0评论 点击全部查看
帐号: 密码: (新用户注册)
验证码:
表情:
内容:
网友关注排行
科技
数码
科普
财经
新闻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