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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标准发展历程探寻国际管理经验之美国篇 美国:十次修订标准为哪般?(二)
2011-12-26 13:35:14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曹俊 【 】 浏览:8286次 评论:0
空气法》修正案明确要求,美国环保局应在1977年8月7日起一年内发布二氧化氮的一级1~3小时标准。


  “在随后的30多年里,虽然开展了很多研究,但直至2010年,美国环保局才发布了一级标准的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90微克/立方米,年平均浓度限值不变。”


    颗粒物(TSP、PM10、PM2.5):

 

指标缘何几经周折?

 

    颗粒物是近年来国际修订空气质量标准的一个重要指标。据武雪芳介绍,美国在1971年首次制定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于1987年、1997年和2006年进行过3次修订。


  1971年首次制定的颗粒物标准是以TSP为基准空气污染物,一级标准规定了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75微克/立方米和260微克/立方米;二级标准仅规定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50微克/立方米。


  “随后的研究发现,即使在低于TSP标准的地区,仍然有相关的健康效应,尤其与粒径较小的颗粒物密切相关。”武雪芳说,“于是,经过深入的审查和评估后,1984年美国环保局建议采用颗粒物(PM10)代替TSP。”

  随后,美国于1987年废除TSP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制定实施颗粒物(PM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50微克/立方米和150微克/立方米,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相同。


  “也是在这个时刻,美国环保局提出,应进一步加强颗粒物(PM2.5)的相关科学研究,尤其是与健康影响相关的研究,为制定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做准备。”武雪芳补充说。


  根据大量的科学研究结果,经过深入的审查和评估,1997年美国环保局制定发布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和65微克/立方米,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相同;同时,保持颗粒物(PM10)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不变。


  “但是,标准修订并非一帆风顺。许多组织都发出了反对的声音,认为实施这一标准的成本过高。因此,颗粒物(PM2.5)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发布后并没有得到顺利实施。”武雪芳说,“直到2006年,美国环保局收紧颗粒物(PM2.5)的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至35微克/立方米,并废除颗粒物(PM10)的年平均浓度限值。这也就是现在的PM2.5标准限值。”


  美国现行颗粒物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为:对颗粒物(PM2.5)规定了年平均和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15微克/立方米和35微克/立方米;对颗粒物(PM10)仅规定了24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50微克/立方米。


    臭氧(O3)和碳氢化合物(HC):

 

考虑的关键因素是什么?


    美国在1971年首次制定臭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并于1997年和2008年进行过二次修订。


  1971年首次制定的标准是以光化学氧化剂(以臭氧计)为基准空气污染物,仅规定了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60微克/立方米。一级和二级标准相同。


  据武雪芳介绍,1979年,美国环保局根据审查和评估结果,决定将光化学氧化剂(以臭氧计)名称调整为臭氧,同时将浓度限值调整为240微克/立方米。


  “20世纪80年代中期,美国的一些研究发现,在很多浓度低于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的地区,暴露臭氧6小时~8小时仍然存在相关的健康效应。”武雪芳表示,“进一步的研究分析又发现,控制1小时和8小时平均浓度值都可以降低健康风险,但与1小时暴露相比,较低臭氧浓度水平下,8小时暴露引起的健康效应相关性更为显著。”


  因而,1997年美国环保局修订标准时,选择了8小时平均时间,规定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60微克/立方米,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相同;同时保留1小时平均标准,达到1小时标准的地区实施8小时标准,否则继续实施1小时标准。


  2008年,美国环保局将8小时平均浓度限值进一步收紧至150微克/立方米,废除1小时标准。


  随着臭氧浓度的进一步降低,2010年美国环保局发布新建议,将臭氧的8小时浓度限值进一步收紧至120~140微克/立方米。“但为了挽救经济,美国总统奥巴马要求撤回这一建议。”武雪芳补充说。


  据武雪芳介绍,1971年首次制定的碳氢化合物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3小时平均浓度限值,为160微克/立方米。1983年美国环保局评估后认为,碳氢化合物是臭氧的前体物,通过控制臭氧就可以控制碳氢化合物,而且碳氢化合物成分复杂,不适合作为基准空气污染物,因此,在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中废除了这一污染物项目。


    一氧化碳(CO):

 

为何只有一级标准?


    美国在1971年首次制定一氧化碳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仅于1985年进行过一次修订。


  1971年美国首次制定的一氧化碳标准规定了8小时和1小时平均浓度限值,分别为10毫克/立方米和40毫克/立方米,一级标准与二级标准相同。


  “1985年,美国环保局审查和评估后认为,设置一氧化碳这一指标主要是为了保护人体健康,二级标准没有意义,因此,废除了一氧化碳二级标准。”武雪芳说。


  武雪芳补充说:“40年来,虽然一氧化碳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经过多次审查和评估,但结果均认为1971年制定的限值能够保护人体健康,因此,至今未做修改。”


美国1980~2008年二氧化硫年平均浓度变化情况


美国2001~2008年PM2.5年平均浓度变化情况


美国1980~2008年铅年平均浓度变化情况


美国2001~2008年臭氧8小时年平均浓度变化情况


美国1980~2008年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变化情况
数据来源:美国环保局近年国家空气质量状况和趋势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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